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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三中院开展“宪法宣传周”法院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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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腾飞  发布时间:2019-12-09 14:46:22 打印 字号: | |

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普法宣传,我院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12月6日,三中院邀请20余名驻区企业中冶天工职工代表和30余名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师生走进法院,旁听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庭审,零距离感受法院审判工作。

该案是因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所引发的二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点进行充分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庭审现场,职工代表和学校师生认真观摩庭审过程,仔细聆听庭审双方诉辩内容。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审判长与职工代表及学校师生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互动,进一步加深了其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职工代表和学校师生在活动结束后纷纷表示,通过旁听真实案件庭审,能够直观了解法院庭审程序、法官及当事人角色定位、诉辩技巧等知识,同时也接受了普法教育,受益匪浅。

自建院以来,三中院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司法关切,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托“法院开放日”等活动,邀请各界群众代表走进法院,感受法院日常审判执行工作,畅通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联系渠道。今后,三中院将继续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化司法为民,强化司法公开,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

 

 
责任编辑:王海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