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3日,三中院分别召开党组会、中层领导干部会,传达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党组书记、院长郝树龙主持会议并提出贯彻落实要求。
会议认为,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是我市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总结去年市委常委会工作,并就今年工作任务进行部署,明确了当前天津经济形势“怎么看”、明年经济工作“怎么干”等重大问题,为我市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具体方向。
会议要求,全院上下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对经济形势的重要判断和今年经济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上来,增强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主动对标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战略部署,找准切入点、着力点,为全市和辖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一是突出全局考量,确保政治站位、思想认识有高度。要善于从政治高度把握经济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党的领导制度、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等制度体系,切实把党领导经济工作、法院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效能。要把落实新发展理念作为重大政治要求,坚定不移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大对科技创新、民生改善、生态建设、新动能培育等领域服务保障力度,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突出系统治理,确保精准服务大局有实招。坚持从系统论出发优化司法参与经济治理的方式。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加大对涉众经济犯罪打击力度,防范特定案件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强涉农案件审理,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加强涉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积极参与我市湿地保护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全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优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助力我市打造汇聚高端发展要素的“天下津渡”。全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充分发挥天津知识产权法庭作用,进一步统一技术类案件裁判标准,加强前沿技术、关键技术及知名企业、知名品牌保护,推动我市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全力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深化与京、冀法院司法协作,加强对自贸区发展服务保障,依法妥善审理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各类案件。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权益保障,努力让群众生活有新改善。三是突出联动融合,确保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有作为。主动融入市委、辖区党委领导的市域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帮助支持非诉讼解纷组织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司法建议和司法典型案例作用,着力从源头上防控重大风险;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与专业解纷力量联动对接,推进纠纷线上一体化解决机制建设,着力打造高水平、专业化、多层次解纷平台。深化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诉讼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尽可能集约整合各类服务事项,推进一站式解纷、一站式服务,让“司法窗口”更好体现城市温度。四是突出创新发展,确保深入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有成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信息技术深度运用,持续推进司法质量、效率、动力变革,推动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队伍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司法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广大干警思想理念、能力素质等全面进入新时代,坚决杜绝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三官”念头和“三盛”“三关”等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司法供给。
会议强调,全院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谋划今年重点任务,确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增强政治建设考量。进一步统筹好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深入研究在司法工作中充分体现党的绝对领导的方法措施,认真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反馈抓好整改,更好地把“两个维护”体现到法院工作中。二要增强服务大局考量。准确把握全市和辖区在巩固经济发展态势、防范重大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坚持大局需要在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更好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司法作为。三要增强创新突破考量。全面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守正”与“创新”的关系,既要进一步创新完善职能作用发挥的途径方式,又要不断改进现有工作方式,切实增强工作内生动力。四要增强工作效果考量。强化制度意识,突出制度刚性,不断完善和修订各项制度,并狠抓制度落实。积极推行重点工作任务制度化、清单化管理,以工作台账、工作清单等方式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提升工作落实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