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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举办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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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玉萍 孟东民  发布时间:2020-08-05 10:01:4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切实把全会精神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的实际成果,提升法治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7月28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举办为期三天的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作专题辅导党课。

李静在党课上强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捍卫者。要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着力加强政治建设,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此次培训班还邀请了市委党校党建教研部副教授井建斌,市委党校法律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安连成,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王健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升组织凝聚力等多个角度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授课。

 
责任编辑:张哲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