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中院执行局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合理使用强制执行措施,平衡协调各方利益,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日,执行的三起诉讼保全案件获申请人送来两面锦旗,称赞执行法官“ 秉公执法高效快捷,公正廉明匡扶正义 ”“维护法律尊严,执法廉明高效”。
该三起案件系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申请人为某航空租赁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为某航空有限公司。立案后。申请人因担心胜诉后无法取回涉案直升机,即申请对案涉直升机采取保全措施。受理后,执行局立即着手调查研究,多次与当事人了沟通解案件详情并赶往飞机使用现场采取保全措施。考虑到被申请人仍在生产经营,在保障申请人权益前提下采取“活封”方式,以对被申请人公司负责人做询问笔录、对直升机驻场地人员做谈话笔录等形式,告知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妥善保管案涉直升机,允许继续使用但不得进行转让、转租或损毁。“活封”让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让企业能继续生产经营,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称赞,也促使当事人积极商谈和解方案。目前该保全案件已结案。
下一步,三中院执行局将继续坚持理性、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司法实践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审慎采取执行措施,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