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8日,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扩大会方式举行今年第二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制度和文件精神。党组书记、院长郝树龙主持学习,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郝树龙指出,推动全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要坚决防止因政策不熟悉、思想不重视、管理不严格导致的漏报、瞒报和程序性问题,确保“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在我院严格、规范、有效运行。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三个规定”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制度汇编》和新记录平台使用方法,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二是理清工作职责,严格规范记录平台有效运行。监察部门要加强记录平台统一管理,做好定期汇总分析,及时报告;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本部门人员监督管理,督促部门廉政监察员做好平台信息汇总和上报;各部门廉政监察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使记录报告全面、及时、准确,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监督、有效制约的工作局面。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压实院庭长和各部门主体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审判管理、绩效考核、选拨任用、法官入额、职级晋升、评先评优,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体系。完善问责机制,对因督促和监管不力导致职责范围内多次发生不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的领导干部,按规定进行约谈、通报、问责;对故意不报告过问案件情况的,一经发现,加重处理。完善保护机制,提高办案人员如实记录的积极性,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对如实记录报告的办案人员给予处分;对打击报复如实记录报告的办案人员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推动“三个规定”在我院严格落实,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切实提升我院司法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