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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辖区内首例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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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冬馨  发布时间:2021-10-19 17:02:37 打印 字号: | |

10月18日下午,市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的辖区内首例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基层群众代表共20余人受邀旁听庭审。

市检三分院认为被告赵某利和赵某华二人的行为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承担刑事责任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遂向三中院起诉,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赵某利、赵某华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并通过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庭审中,赵某利、赵某华认可三分检起诉的非法捕猎事实,法庭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详实调查。经庭审查明,2019年9月期间,赵某利、赵某华二人于禁猎期、以禁猎方式,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洒金坨村非法捕猎日本松雀鹰等4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黄眉柳莺等21只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经核定,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价值为14340元。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赵某利构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赵某华构成非法狩猎罪。

    本案的审理明确表明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的坚定态度,彰显了司法机关维护我市生态安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担当,对警示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特别是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观念,具有良好教育示范作用。下一步,三中院将持之以恒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加大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区域领域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以有力司法服务保障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