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月1日起,修订后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进一步优化相关程序规则,有效建立“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民事诉讼程序体系。1月5日,三中院民二庭首次适用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两起二审民事案件。

该两起案件均系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买卖合同纠纷,承办人提前阅卷了解当事人诉求,判断有无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审理效果上的特殊情形,在基本确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后,就独任制适用范围、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异议权行使途径等向当事人进行充分、详尽地告知与释明,并就双方是否同意独任审理方式、是否行使异议权进行确认。由于庭前准备充分,庭审过程十分流畅,两起案件分别以当庭撤回双上诉和达成调解协议方式结案,案件立案到审结仅用时20天。
自2021年以来,三中院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改革,通过构建诉调对接、诉非对接机制,按照“1+1+1”模式设立速裁团队、推广快速识别+要素式审理、批量简易案件集中开庭等做法,不断提高办案效能,以速裁程序结案2663件,平均审理天数5.36天,全院人均结案数同比上升48.5%。下一步,三中院将结合修法内容,科学研判民事诉讼改革对审判工作带来的影响变化,重点围绕案件繁简识别、诉调对接、司法资源配置和诉讼平台建设等方面,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配套举措、优化科技保障,确保民事审判工作在修法前后有序衔接、正确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