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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调解护权益 回家过年不忧“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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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1-29 10:24:48 打印 字号: | |

日前,天津三中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追索劳务报酬的合同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0年5月,济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天津建筑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住宅产业化PC构件生产劳务承包协议》,济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组织58名工人为天津建筑工业有限公司生产PC构件,至2020年底对方欠付工人劳务费达数十万元,马上就是2021年岁末,工人们仍无“薪”过年,三中院二审受理后,民二庭张法官本着“尊重事实、公正高效、注重和谐”的原则,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初步意见后,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协商,双方就劳务费的金额及如何给付等问题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讨薪”是每到岁末的热点话题,农民工工资无小事,天津三中院切实解决好农民工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力度和温度,安“薪”过年。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