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三中院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立足审判职能,夯实司法作风,切实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强大动力。
日前,在一起涉及群众住房问题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三中院民三庭与执行局、办公室、送达中心协同联动、高效运转,第一时间办理解除保全手续,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某建设公司和某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应某建设公司申请,依法冻结某房地产公司账户资金2.5亿元,并查封了某房地产公司284套房产。后经了解,上述房产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经某建设公司和某房地产公司庭下协商,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某建设公司自愿申请解除对案涉房产的全部查封。
民三庭两名承办法官在收到某房地产公司的解除保全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后,第一时间审查核实,确认符合解除保全条件。因当事人到法院时间已临近下班,民三庭、执行局、办公室、送达中心依据职能,互相配合、通力合作、无缝衔接,完成制作、审批、送印等程序,通过两个小时的紧张工作,网上发送给不动产中心完成解除保全相关手续。当事人对三中院高效负责的工作作风称赞有加,非常感谢法官们的辛勤付出,并表示将积极主动与某建设公司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