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中院成功快速执行完毕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足额领到执行款项,及时兑现合法权益。
申请人厦门某建材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向三中院申请执行与中建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525万余元。立案后,执行局当日即完成分案程序,承办法官接案后当日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冻结扣划,随即通知申请人领取款项。该案申请人已足额收到了请款项,此案顺利执行完毕。申请人代理律师感慨到:“没想到这笔款项这么快就能发到我们手里,贵院的执行工作处理速度实在是快极了。”
三中院执行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能动司法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合同指标、全方位释放激活市场主体交易活力,有利促进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