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夯实常态化扫黑除恶的群众基础,践行普法宣传责任,在《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施行一周年之际,近日,三中院刑庭前往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北站支行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宣讲活动。

刑庭法官以“从金融行业角度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为题,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及主要内容、《反有组织犯罪法》与金融行业的关系、金融放贷领域黑恶组织的犯罪特征等三部分内容,结合数据与典型案例,向银行职员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并对涉金融的具体条文进行讲解,总结了金融机构承担的具体责任,着重介绍了“非法放贷”“套路贷”“暴力催收”三个典型的金融放贷领域黑恶犯罪类型,切实提高银行从业人员反黑意识能力。现场反应热烈,参会人员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内容有了更直观、全面的了解,增强了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此次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知,有利于推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下一步,三中院刑庭将继续开展更加多样化的普法活动,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