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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丨让婚姻始于“爱” 让彩礼归于“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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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婷 杨成 王旭  发布时间:2024-05-27 11:07: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三中院在天津市志愿服务网接到滨海新区汉沽寨上街道文明实践站点单,受邀前往该街道朝阳花园社区,开展“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文明实践活动,针对彩礼问题向社区居民进行普法宣传。


近年来,随着彩礼数额持续走高,形成攀比之风,“高额彩礼”问题备受社会关注。三中院民一庭志愿者从一场真实的彩礼纠纷案例开始,让社区居民当一回“法官”进行断案,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案例进行分析讲解,向社区居民详细解读了彩礼认定范围、彩礼性质、彩礼返还规则、变种彩礼等具体法律规定,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传递法律规定的实践意义。随后,向社区居民介绍彩礼的起源、含义,引导居民从自身做起,拒绝“高额彩礼”,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宣讲结束后,三中院志愿者同天津市最美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社区工作者来到居民家中,入户进行针对性宣讲,以拉家常的方式倡导居民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不比彩礼比人品、不讲排场讲文明,自觉抵制跟风攀比、高额彩礼、大操大办,主动弘扬移风易俗、婚事新办、节俭文明。


此次文明实践活动对接基层需求、回应群众关切,采取法律宣传、案例讲解、问答互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题普法,旨在引导居民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从我做起抵制高额彩礼,现场居民参与热情高涨,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今后工作中,三中院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秉持现代化审判理念,注重延伸审判职能,以点带面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四下基层”常态化开展、机制化运行,发挥普法宣传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积极作用,主动融入我市及辖区精神文明建设之中。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