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立新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上诉人李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对方可能利用其银行卡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银行卡提供给对方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上述银行卡入账流水共计480余万元,涉及被诈骗金额共计46万余元。庭审过程,双方就犯罪事实、定罪量刑问题充分发表意见,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展现了庭审的规范性、严谨性和公正性,彰显出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坚定决心。最终,法院对上诉人李某某作出罚当其罪的判决。
下一步,三中院将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主动担当作为,持续做优做实刑事审判工作,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切实保障人民权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司法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