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在天津自贸区成立十周年之际,天津三中院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在总结涉外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跨境贸易法律环境变化,制定《“走出去”企业风险防范司法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从欠缺尽职调查、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签约履约、支付结算、国际供应链断链、知识产权侵权、争议解决等重点领域提示“走出去”企业进行风险识别并作出防范提示,第二部分从提升企业实力、优化外部环境、强化司法保障等角度对境内企业如何实现高质量“走出去”提出综合类建议,《指引》另结合7个典型案例对“走出去”企业识别风险作出指导。


《指引》旨在助力企业增强涉外风险防控能力,优化自贸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深入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推动自贸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司法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