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中院审结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定分止争。
基本情况
老李雇佣小刘配合其做安装工作。小刘经过培训合格,准备上岗时摔倒受伤,送医治疗。双方就治疗费等相关费用未能协商一致,小刘遂将老李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刘与老李系雇佣关系,且在劳务过程中受到伤害,老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综合判定后酌定老李承担70%的责任。老李认为小刘并非在提供劳务时受伤,其不应承担涉案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经过详细调查发现,本案最大症结在于,老李对小刘提供的原始病历及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存疑。为消除其疑虑,承办法官联系小刘在老李的陪同下进行身体检查,鉴定机构针对前后检查结果当场出具补充鉴定意见,成功打消老李的顾虑,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当事人积怨。

案件意义
定分止争系民事审判的基本目标,实现定分止争关键在于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不解,纷争难除。在审判中,特别是调解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调查研究“深、实、细、准、效”的作用,探求当事人的真实诉求与矛盾实质,从而采取针对性措施,促使矛盾源头化解。
三中院始终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调解机制的探索和创新,致力于提高矛盾纠纷的解决效率和裁判的公正性,不断优化社会矛盾化解的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