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薪资权益保障,不仅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更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近日,三中院圆满化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立案庭速裁团队在案件审理中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将两件劳动仲裁一次性促成和解,依法高效化解当事人薪资纠纷,以速裁快审为民解忧,取得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
代某原系某公司员工,双方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代某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向公司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1号与2号分别支持了代某休息日加班费及工资两项请求。某公司对该裁决结果表示不服,就1号仲裁裁决向三中院申请撤销,就2号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结果 ▼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详细调查,多次与代某及某公司沟通。随后,承办法官又与基层法院沟通,两级法院均认为该案如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不仅能够及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还能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后,代某与某公司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出具调解书后,该公司就2号仲裁裁决向基层法院撤回起诉,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典型意义 ▼
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自身合法权益,关乎家家户户的生活保障。在本案中,速裁团队通过主动释法、耐心调解,快调速裁“一揽子”解决劳动争议纠纷,将两件仲裁一次性圆满化解,既以最快速、最有效的方式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在最大限度上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降低了劳动者维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