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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工商联发布《关于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同实践案例的通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滨海新区工商联联合报送的“打造‘护企营商法院开放日’品牌,精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案例成功入选。


下一步,三中院将继续与区法院、两级工商联深化合作模式,聚焦联动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筑共同保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平台;聚焦全链服务,覆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合力引导民营企业尊法、守法,提升现代企业治理及法治化发展水平;聚焦营商环境,通过“点单式普法”“靶向提示风险”等滴灌式精准服务,切实提升企业法治获得感,在法治轨道上更好促进“两个健康”发展,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司法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