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三中院民二庭公开审理一起涉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庭后特邀调解组织联动调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工商联有关部门、部分外资企业代表观摩庭审。
庭审过程
“现在开庭!”
随着法槌敲响,庭审开始。
本次庭审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中外当事人诉讼权利,法庭审查了外国当事人授权委托材料,并依据民事诉讼法保障当事人翻译权利,准确适用准据法。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流畅、焦点明确、严谨有序。庭审结束后,调解组织开展同步联调,以调促和。

交流互动
庭审结束后,法庭介绍了涉外审判工作情况,征求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外资企业司法需求。
旁听人员对三中院不断提高涉外司法服务水平给予肯定,认为通过调解组织参与涉外商事案件调解,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要“定分”更要“止争”
下一步,三中院将进一步在涉外法治建设中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强涉外司法能力建设,构建完善一站式涉外纠纷解决模式,助力我市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