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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丨三中院召开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审判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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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10-21 10:32:22 打印 字号: | |

9月11日,三中院召开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审判新闻发布会,通报履职六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审判白皮书》,公布8件典型案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65件,占该院受理行政案件的8.3%,均已审结。其中,一审案件43件,二审案件222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呈以下三大特点。


一是由其他相关核心争议引发。

当事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需获取的政府信息往往不是最终目的,而是作为其核心争议的关键证据,继而提起诉讼;或者是在其核心诉求得不到支持后,转而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搜集与核心诉求相关的证据。经统计,一人提起两次以上诉讼的案件及两人以上分别就相同或相似行政行为起诉同一行政机关的关联案件,占到全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89.6%。


二是申请公开的信息相对集中。

从当事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种类看,各种信息繁杂多样,并非都是典型的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当事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大都集中在拆迁补偿领域,共61件。其他申请较多的信息种类依次为,住房和建设、土地征收、小区业主大会及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土地用地计划、村务公开、行政审批文件、政府政策、治安管理等。


三是案件一案多申请占比较高。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原则上应当遵循“一事一申请”。司法实践中,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广泛存在一案多申请现象,即申请人一般一次申请公开多项信息,要求行政机关一并对其申请事项作出统一答复,如果申请人对答复内容的全部或某项答复不服,继续提起诉讼。经统计,在155件行政判决案件中,有2项以上申请内容的案件共63件,占比40.6%。

本次新闻发布在梳理常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增强服务意识,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规范办理流程,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加大协调化解,力促实质解纷;四是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制约滥诉。

三中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保障公民权利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依法妥善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为助力天津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责任编辑: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