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楠,三中院民二庭法官。长期深耕于商事审判领域,突出优质高效价值导向,紧盯影响审判质效提升的环节和因素,坚持质量优先、兼顾审判效率、注重裁判效果,在合同纠纷、公司类纠纷案件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
在曾经承办的一起涉外买卖合同纠纷中,原、被告多年来一直开展燃油买卖业务,后因付款条件、期限的问题,双方产生争议。原告以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请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15亿元。本案除标的额巨大、交易跨度时间长外,还涉及了多方主体利益,原告是一家外国公司,被告是辖区重点企业。阅卷后,姜楠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在妥善化解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又有利于优化中外合作营商环境。
第一次庭审结束后,姜楠发现双方的矛盾并非完全不可调和,且结合本案的特殊情况,仅做出一纸判决可能无法彻底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本着实质解纷,达到双赢、共赢、多赢的目的,姜楠从固定诉请范围入手,以拟判决的可执行性为着力点,与双方电话沟通近百次,先后形成了四版调解协议,并通过融合法庭搭建和解的桥梁,将双方当事人从对立一点点拉到了握手言和,最终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达成了争议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调解方案形成后,被告申请解封被保全的财产。考虑到保全金额较大,确实会影响被告公司的经营,在充分保障原告权益的基础上,经与合议庭商议,姜楠又组织双方经多轮协商,原告表示同意解除对被告财产的部分保全,而被告亦如期履行了和解协议,原告拿到了多年的货款,双方息诉止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涉外审判团队的一员,姜楠深知能否妥善处理跨境商事纠纷,关系到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像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
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姜楠将坚持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继续以优质、公正的司法裁判为当事人提供理性的司法预期,加大调解及释法说理工作力度,用司法的智慧和力量努力促进实质解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