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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豸说法丨“法院+调解组织”联动化解跨国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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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11-17 10:00:07 打印 字号: | |

中外当事人“握手言和”

近十年股权纠纷

画上圆满句号




“三中院很用心,调解员很专业,感谢法院和调解员促成我们成功调解!”


“一份调解书,背后承载的是司法关怀,通过专业、高效、温情的跨国商事调解,让我们感受到天津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也让更多想要来天津发展的外资企业吃下定心丸。”



近日,三中院民二庭特邀“一带一路”商事调解组织,联动化解一起涉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将“你赢我输”的冰冷对抗转化为“携手共赢”的温暖对话,以多元化解纠纷机制铺就中外当事人“握手言和”之路。


本案源于2016年一起外资企业的股权转让纠纷,因原始投资人与现登记股东的矛盾,外资企业股权被冻结。此后的十年间,案件经行政、刑事、民事多轮诉讼,由于诉讼中公司股权被冻结,企业经营逐渐陷入困局,纠纷迟迟未解决,当事人跨境往返,身心俱疲。


抽丝剥茧寻“症结” 联动共促案结事了

合议庭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矛盾点,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邀请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开展联动调解,发挥调解非对抗的优势,以“保企业、促发展”为切入点,精准评估、聚焦核心、充分沟通,提出了“股权确权+分期付款+抵押担保”一揽子调解方案,促使中外当事人在互谅互让中找到利益平衡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既保护了中外当事人合法利益,也为企业发展留出缓冲空间。本案的顺利调解,为外资企业多元化解纠纷提供了示范样本,展现了天津司法公信力,提升了外资企业到天津投资发展的信心。


下一步,三中院将进一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强涉外司法能力建设,构建完善涉外案件多元化解纠纷模式,助力我市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责任编辑: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