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2026)津03刑更46-58号
本院于2026年4月7日受理了执行机关天津市长泰监狱提请的对常岳生、杨小壮等服刑人员的减刑案件。根据《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常岳生、杨小壮等服刑人员的减刑案件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
(一)本院电话:8496902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将书面意见提交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驻天津市长泰监狱检察室,由其转至本院;
(三)将书面意见送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含章路16号立案庭,邮编300308,电话:84969062,收件人:张印)。
2026年4月8日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案件情况公示表 | ||||||||||
| 提请减刑 执行机关 | 天津市长泰监狱 | |||||||||
| 提请减刑 案 号 | (2026)津03刑更第-号 | |||||||||
| 执行机关 提请减刑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建议对罪犯予以减刑,特提请审核裁定。 | |||||||||
| 序号 | 案号 | 姓名 | 年龄 | 原审 法院 | 罪名 | 原判刑罚 | 服刑场所 | 历 次 减刑情况 | 奖励依据 | 提请意见 |
| 1 | 贺宝臣 | 50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交通肇事罪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附带民事赔偿505758.01元 | 长泰监狱一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一个月 | |
| 2 | 张鸿宇 | 36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职务侵占罪 | 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 | 长泰监狱二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 | 减刑五个月 | |
| 3 | 马荣军 | 55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长泰监狱二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三个月 | |
| 4 | 常岳生 | 34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组织卖淫罪 | 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追缴人民币3万元 | 长泰监狱三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八个月 | |
| 5 | 刘林 | 39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6万元 | 长泰监狱四监区 | 2024.5.20减刑八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七个月 | |
| 6 | 尚冬阳 | 35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非法经营罪 | 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罚金人民币20万元,退缴人民币10万元 | 长泰监狱四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五个月 | |
| 7 | 杨小壮 | 68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 | 长泰监狱五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九个月 | |
| 8 | 李成 | 38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四年 | 长泰监狱五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五个月 | |
| 9 | 喻亮 | 43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长泰监狱七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六个月 | |
| 10 | 刘铁刚 | 61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 | 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40万元 | 长泰监狱九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 | 减刑四个月 | |
| 11 | 王俊华 | 62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行贿罪 | 有期徒刑五年 | 长泰监狱九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七个月 | |
| 12 | 康玉瑞 | 38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 | 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4万元 | 长泰监狱十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三个月 | 减刑二个月 | |
| 13 | 刘吉庆 | 43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非法拘禁罪,抢劫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退赔17561元 | 长泰监狱十监区 | 2020.6.20减刑六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三个月 | |



